上海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邮展特别规则和官方发行的邮品

为纪念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邮展在上海科技馆举行,上海邮司4月28日至30日将发行4枚邮展纪念封和4枚纪念戳1枚邮资宣传戳。

◇主题邮展特别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展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发展壮大的光辉历程以及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所取得的伟大成就,通过集邮展览的特殊文化形式弘扬爱党爱国精神,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第二条 邮展名称、时间、地点和规模

1、名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集邮展览

2、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4月30日

3、地点:上海科技馆

4、规模:800标准展框,同时展出“永远跟党走逐梦新时代”全国少年儿童邮票创作设计获奖作品160余幅。

第三条 邮展组织机构

1.邮展由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上海市委宣传部主办,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邮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区委宣传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市集邮协会、上海科技馆承办。

2.由主办和承办单位组成邮展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邮展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分别设在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和上海市集邮协会。

3.由国际、国家级邮展评审员组成邮展评审委员会,实施对展品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 邮展性质及展览类别

本届邮展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集邮展览(竞赛类)

展览类别:传统集邮类、邮政历史类、邮政用品类、航空集邮类、航天集邮类、专题集邮类、极限集邮类、印花税票类、青少年集邮类、一框展品、现代集邮展品、开放集邮类、图画明信片集邮类、试验集邮类等。

第五条 展品参展条件、参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展品参展条件

1.展品应符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主题。

2.参展者可使用化名,但报名时应注明真实姓名。

3.展品应符合本届邮展特别规则。

4.展品每部为五框,或一框。

二、参展程序

1.各省级集邮协会负责参展展品的推荐和审核,并指定邮展征集员负责展品相关工作。

2.组委会不接受参展者个人报名,最终参展资格由组委会确定。

3.展品一经组委会确认接受,参展者不得无故拒绝参展。

三、相关要求

1.展品文字须用中文书写。

2.不得展出全国集邮联规定的不适合展出的素材。

3.展品应使用白色或浅色贴片,并在背面或正面下方的适当位置统一标明页码。

4.可选用以下3种规格的贴片:23cmX29cm,每框16贴片(4X4),31cmX29cm,每框12贴片(3X4),46cmX29cm,每框8贴片(2X4)。

5.展品素材如附专家鉴定证书,应将证书原件置于相应贴片背面的护邮袋中,以备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检查之用。

第六条 展品评审标准和奖级

一、评审标准

依全国集邮联集邮展览规则,借鉴国际集邮联合会竞赛性展品评审总规则及各类别专用规则,结合本次邮

展的特点进行评审。

二、奖级

大金奖(95分及以上)

金奖(90-94分)

大镀金奖(85-89分)

镀金奖(80-84分)

大银奖(75-79分)

银奖(70-74分)

镀银奖(65-69分)

铜奖(60-64分)

证书59分以下

一框集邮展品:

一框金奖(90分及以上)

一框镀金奖(80分-89分)

一框银奖(70分-79分)

一框铜奖(60分-69分)

三、奖牌和证书

1、获奖展品颁发奖牌和证书。

2、一框获奖展品颁发获奖证书,不颁发奖牌。

3、未获奖展品颁发参展证书,不颁发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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